說了好幾集的法國巴黎,是時候回到故事的中心──Exchange的經歷。先多講一次,2011年的時候我是去了拉脫維亞(Latvia)做交流生,法國的旅程純粹是當時我到英國某個親戚的家的時候,作個短途旅行的地方,我真正「留下」的地方,是2個小時機程的拉脫維亞喔!
拉脫維亞(Latvia)的首都里加(Riga)才是我啟航的地點
話說回來,生活在香港這麼多年,步伐急速,一直在追求新鮮,加上有個無能政府,我們常常講什麼集體回憶,其實,好多只有幾十年歷史的東西都難以保留,更遑論數以百年計的古建築、舊文化。
因此,近年我們又開給常常講保育。而所謂保育,美其名為活化,實際上不過是商機處處,外牆是美利樓,內裡是H&M,這種舊瓶新酒的所謂保育,在香港,算是萬幸,至少,還有個外殼留下。
美利樓的外表,H&M的內涵 (網上圖片)
再看看位於拉脫維亞首都里加的古城區(Old Town),裡面很多建築都是在十九世紀以前建成,城區內大大小小的石板街正正是東歐各國古城區的標誌,同時亦是歷史的痕跡,藝術的足印。
里加的古城區
更重要的是,我在這裡嗅不到濃厚既商業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