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歲,大部分人已經有份穩定既工作;或者,從未曾止息既跳槽狂潮之中,撈到唔少油水,薪金,已經傲視同儕;又或者,人工未必好標青,但從事業上建立既人脈,背後既價值,高過好多人想買嗰層樓,成層計喎。
踏入呢個年紀,同朋友們茶餘飯後既既話題,係幾年間,不外乎「轉左邊份工」同「見你去左邊度邊度旅行喎」又或者「唉今日新聞又乜乜乜」呢D慣性既Topic,反而,漸漸聽唔到,「你想做D乜?」、「你有咩夢想/理想?」
漸漸踏入人生既黃金十年,應該係事業衝刺之時,「再唔搏就老喇」──相反,我選擇左離開工作。
我選擇左唔做咸魚!
上一次離開工作,係為了一個夢,去澳洲既夢,然後呢個夢係一場幾乎令我不堪回首既惡夢,差D就令我唔敢再追尋自己既理想,我從此害怕一個人旅行,甚至一個人行山。
幸好既係,係音樂路上我絕非一個人行,而我亦慢慢體驗到,有份Full Time,再搞埋音樂,必須要犧牲睡眠,但訓得少,又會令工作同創作既質素下降,加上工作壓力突然猛升,令到受控左好耐既焦慮症再次復發,迫不得己,都係放下工作,唔知自己既積蓄捱到幾耐,加上我搞音樂唔係兒戲地作完就算,仲有好多後製,例如去Studio錄音、拍MV,碌盡友情卡,始終有好多野要錢先可以解決,頂到幾耐,我唔知,但要頂。
如果有日我既歌可以上到紅館,無憾啦!
或者會有一日呢個理想會令我驚,令我更想返去工作,但,無悔,因為,「再唔追夢,就真係老喇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