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望一下,出發前,我的目標是這樣的:
- 遊遍澳洲的每個美景 (已完成)
要說遊遍每個美景,其實是沒可能的,我在香港生活了廿幾年,要說遊遍這裡的每個美景我也未做到,澳洲那麼大,當然不能,不過,想去的地方大概都去過了,還拍下了很多絕美的相片,可能攝影的技術都從而進步了,我也相當的滿意了。
- 和女朋友一起旅行 (失敗)
不用說,很失敗。也許是個宿命吧,自2012年那胎死腹中的Gard Trip開始,每次想跟自己喜歡的人一起旅行都一一落空,這次孤身上路,其實本身就是知道沒可能跟上一個女友一起來,所以才一個人遠卦他鄉,只是,這次Long D 把我的第二個女友都失去了。到底何時才能如願?不知道,但我想,在這旅程後,想找個合意的人,再不容易,因為,經歷過這些事,我愈來愈難被理解了。
愛情,只是一場泡影 (相片,只是呃角度)
- 把自己未完成的歌詞都全部完成 (一半)
出發前,我大約有20首歌未完成。這半年的時光,其實並沒有為我帶來作歌的時間,不過旅行時發作的抑鬱症,卻令我對未來的音樂之路有了新的啟迪,我寫了的,有3首,未寫的,變成30首了。但,這趟旅程令我意識到的是,其實,我對音樂創作的興趣,可能比旅行更大,這也將會是我2016年的其中一個重心。
- 學好英文 (很少)
要真正學好英文,不花上一年時間,每天看當地的電視和新聞,是不行的。我在澳洲遇上的人,其實大多都是說中文的,你問我英文有否進步了,我想有一點點吧,主要是和別人用英文溝通的信心,但能力上,應該沒大進步,不懂的詞語依舊不懂,聽英文的能力還是那麼低。不過,說起有了自信和別人說英文,其實,我想是自己變得不怕和陌生人談話寒暄幾句吧,應該不關英語能力的事。
- 學好煮食 (已完成)
要學好炮製各國佳餚,非得拜師學藝不可,不過我的要求很低了,能煮些東西,別人能吃的就可以了。讓我心滿意足的是,簡單的湯、餸菜和「炒埋一碟」的Lunch Box都已是熟手技工了,朋友們都讚我弄的蜜糖烤雞翼美味,哈,現在我有我的「代表作」了!
我是要行「住家男」路線嗎?
6. 回港前賺到A$10000 (失敗)
算起來,我是倒蝕了A$10000,即HK$55000左右,其實也很合理,在澳洲掙不了錢,生活過得不穩定,所以我才回去香港這個Comfort Zone。有人問我,是不是喜歡香港多於澳洲,我可以肯定地回答,不是,只是我在澳洲找不到穩定的收入,穩定的生活,以及穩定的朋友圈。有時,Comfort Zone不是你肯跳出去就能擴闊,像我這種沒能力的人,跳了出去,反而得了情緒病,回到香港之後還要花一段長時間接受治療,要花的,可能比旅行用的A$10000還要多。